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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企业:退税莫忘合规要求

来源:中国税务报添加时间:2020/04/24 点击:
       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海外国家进口需求减弱,出口企业贸易成本增加,加之出口渠道受阻,国内不少城市出口颓势明显。不过,医疗产品出口成为鲜见增长点,江苏某医疗公司第一季度出口同比增长30.87%,3月出口环比增长282.63%。

        在困难局面下,出口退税政策对外向型经济的支撑作用逐渐显现。此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确定,对除“两高一资”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。疫情期间,税务部门采用“非接触式”办税方式,不断提高出口退税效率,加强出口退税便利化,纾缓出口企业资金压力。近期,国家税务总局还发布文件,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。

        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时,也要关注出口退税申请的合规性,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(免)税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税总函〔2020〕28号),疫情防控结束后,税务机关将开展事后复核工作,纳税人需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,按照现行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。复核中若发现问题,已退税款可能会被追回,涉嫌骗取出口退(免)税的,还将承担法律责任。